按照政协民主评议办公室的安排,我就全县文体体育事业作如下发言。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文体工作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坚持先进文化方向,巩固全国先进文化县成果,以服务基层,面向社会,夯实基础,突出特色,丰富全县人民群众文化生活为目标,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1、文艺创作成绩突出。县文化馆充分发挥龙头作用,在狠抓文艺作品创作,重抓群众文化上下功夫,推出了一批精品力作,涌现了一批业余文学创作者,如舞蹈《翻山铰子》获全国“非物质文化保护”殊荣,并获全国十四届“群星奖”。
2、群众文化日益活跃。全县成立老年文体协会14个,成立县歌舞团、夕阳红艺术团、金秋艺术团、蒲公英艺术团,协会和艺术团在县内外开展大量的演出活动,为宣传平昌、了解平昌做了大量宣传工作。
3、文物保护效果明显。认真开展《文物保护法》宣传活动,对全县237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了安全巡查保护,对刘伯坚故居、伯坚烈士纪念碑成功申报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北山寺、江口醇作坊申报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对2008件馆藏文物重新建立电子档案与全国联网。
4、图书馆作用有所增强。大力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文化信息资源农村网点建设,积极开展“四川农村书社建设”,我县被列入2007年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示范县建设”。
5、体育事业平稳发展。自《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实施以来,立足县情实际,采取“政府倡导,社会资助,部门指导,骨干凝聚”的办法,成立了各种体育协会,并充分利用协会活动凝聚力强、辐射面宽的特点开展经常性活动。县城6个活动点,早晨练剑、晚上跳舞,已成为平昌一道独特风景线,市民健身锻炼的热潮正悄然兴起。
二、主要问题
1、乡镇文化站阵地建设落后。全县43个乡镇,有16个乡镇至今未成立文化站;已成立的乡镇文化站,大多数无活动阵地、无吊牌、无公章;如江口镇虽成立了文化站,但文化站的工作却一直在镇文办的统一领导下,无文化站吊牌、公章、办公室、活动室。
2、县乡共管的体制脱节。文化站的工作是在文体局的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下进行,文体局对各乡镇的文化工作未能与当地党委政府及时协调沟通,形成业务主管部门同乡镇党政责、权、利分离,管事管人职责不明,由此产生了乡镇文化站与党委政府的工作关系脱钩。据了解,涵水镇文化站五年来未开展工作,站长的去向党委、政府不知,党委政府虽对文化站有考核记载,但也束手无策。
3、主管局对乡镇文体工作指导不够。近年来,文体局对基层文化站的工作培训较少、关心不够、指导不力。年初无目标,中途无检查,年终无考核。因此,形成文化站工作可有可无,可多可少,即使不开展活动,也无人过问。
4、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据调查,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几年来没有拔付业务活动经费,部分乡镇文化干部自2005年以来的养老保险至今未解决,文化站必要的活动经费难保障,导致工作积极性不高,活动难以开展,事实上有悖于财政对文体事业保障投入补助的精神。
农村书屋建设,全县预算45个农村书屋,中央财政按每个书屋2万元标准的80%拔付图书设施设备,省拔付下余20%的80%,县拔付下余20%的20%,县已按每个村800元标准拔付3.6万元,但这些经济政策有的至今未落实。
5、文物普查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展缓慢。2006年普查全县有馆藏二、三级和一般文物2008件,省、市、县文物保护单位和保护点237处,按《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保护经费应纳入年初财政预算,2004年至今每年为4万元,文物普查经费缺口大,导致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进展缓慢。
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于2005年启动,共收集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228项,2006年9月被县人民政府公布首批国家级、省级、市级保护116项。按要求,目前必须对全县43个乡镇摸底调查,进一步保护项目传承人技艺流程和相关文物的整理挖掘工作,但因缺乏专业人才和设备、经费,致使普查保护工作难以启动。
6、队伍建设面临危机。全县文化系统在岗人员中有中级以上职称10人,初级职称30人,平均年龄超过45岁。由于地域限制,外地人才难引进,由于受编制限制,该进人才不能进,文化队伍人才青黄不接现象十分突出。
7、体育场馆建设严重滞后。全县102万人口,县城人口拥有量近20万,全县唯一的一个体育运动场1998年改建成了一个综合性市场,目前全县无一个公共体育场馆,城镇人均体育面积不足0.2平方米,农村人均体育面积不足0.14平方米,远远低于国家人平0.6平方米的规定标准。2006年规划的综合体育活动中心至今未落实,2007年规划的9个“农村体育健康工程”建设项目也因种种原因而未完成。
三、几点建议
1、进一步加强领导,努力营造文化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要进一步认识文化事业的地位和作用,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构建和谐平昌的要求高度重视公益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以及体育事业的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文化体育的基本需求。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职,乡镇及县级部门要协同配合,努力形成党政重视、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文化事业发展社会氛围。
2、进一步加大文体事业的投入。一是县财政要逐年加大公益性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逐步完善文化阵地,改善办公条件,尽快规划建设县城综合体育活动中心;二是加大乡镇文化阵地建设投入,抢抓政策机遇争取资金,改善维修和新建乡镇文化站,添置必要的设施和装备;三是加大文体事业活动经费的投入,保障工作所需。
3、坚持以人为本,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是要建立激励机制,稳定好现有的文艺队伍和文化、体育人才;二是要制定培训计划,造就年轻文体人才;三是要积极培养和引进文化专业人才和文化经纪人,把平昌的优秀文艺作品和优秀民间文化遗产转化为文化精品;四是公开招聘一批爱文化、懂文化的专业人才,配齐配足乡镇文化专干,落实好政策待遇。
4、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乡镇文化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文体局要加强与乡镇党政沟通,做到对乡镇文化工作既管人又管事,经常性深入乡镇文化站进行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同时,要建立工作责任、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做到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监督、有考核,增强基层文化干部做好文化工作的主动性,推动农村文化工作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