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管党务工作,协助主席工作,负责政协日常工作,分管经济委,联系县政府及城镇经济和财政金融工作部门。
工作简历
苟于洋,男,汉族,平昌县雷山乡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现任平昌县政协常务副主席、县政协党组书记。
中共平昌县第八届、九届、十届、十一届县委委员;
平昌县第十三届、第十四届人民代表;
1970年10月至1984年2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89210部队服役,历任班长、排长、副指导员、指导员、团政治处书记、组织股长等职,期间于1975年至1978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长沙军政干部学院读书;
1984年3月至1984年11月在平昌县粮食局工作;
1984年12月至1995年4月在中共平昌县委办公室工作,先后任秘书科长、县委保密委员会主任、办公室主任;
1995年5月至1999年2月任平昌县粮食局党委书记、局长、粮油总公司总经理;
1999年3月至2006年11月任平昌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多次被市、县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生产工作者、优秀转业干部,2005年被评为四川省优秀转业军官;
2006年12月至今任平昌县政协常务副主席、县政协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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