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平安公交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是2002年通过招商引资落户我县的民营企业。2004年元月正式开通小角楼至农场、汉王庙至金宝、信义收费站至城东大库公交客运线路。运行四年来,未发生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解决了近100名下岗职工就业,缴纳各种税费600余万元,既为市民提供了方便,又促进了平昌经济的发展。但因管理和服务等原因,公交客运工作尚有不少矛盾和问题需及时解决。
一、问题及原因
1、无固定站点,随叫随停危害多。县城公交车虽已运行四年,但各线均未设立招呼站,驾驶员随叫随停,隐含不少潜在危害。一是阻碍交通,公交车无序停靠在狭窄的街道上,过往车辆不能正常通行,成为交通障碍;二是耽误时间,既耽误乘客与候车人的时间,又延长了车辆单边运行时间,减少了往返次数;三是影响安全,在坡道、弯道等不应停车的地点,乘客图方便强行要求上下车,既违章又不安全。四是浪费资源,频繁停车既耗费燃油又污染环境,机械磨损大,营运成本高。
2、车型偏小,不适合公交客运。江口镇人口总数已近15万(含流动人口),上下班、节假日人流高峰时段,车内拥挤不堪,尤其是夏天因13座华西车型空间狭小,空气不流通,乘客活受罪。
3、线路不合理,市民乘车难。汉王庙至农场段,仅有金宝至汉王庙的公交车经过,然而该路段是学校集中和人口绸密地段,人流量较大,乘客经常候车半小时左右,加之车况差、速度慢,待车到达时,车上乘客早已暴满,市民怨声载道。
4、遗留问题久拖不决,部门与公司发生矛盾。城市公共交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公益事业,涉及到建设、交通、运管、财政、地税、稽征、公安、交警、安监、城管、发改委等众多部门。2003年9月,县政府召集上述单位专题研究城市公交车经营权有偿转让等相关问题,明确了经营时间8年(2004年元月至2011年12月),《政府工作》(2003)88期会议纪要载明:每车每年向政府缴纳有偿使用费1万元,2004年6月县政府《政府工作》62期会议纪要决定,每车每年向稽征所缴费4800元,向地税局缴税1200元,执行到2006年10月,县地税局车辆税务所确以平昌地税车核(2006)25号文件通知调整缴税额每车每月纳税579.7元,比政府(2004)62期会议纪要核定标准多出5756.4元,平安公司拒绝执行。2004年公交客运业务启动初期,县政府(2003)88期会议纪要,县交通局(2004)29号文件都认定平安公司参营车辆属公交车,车型由县政府委托县出租车管理办公室考察确定后购置,市运管处办理的道路运输证为城市公交客运车。到市稽征所上户时,巴中市尚无城市公交车系列,行使证上为普通客运车,稽征、地税、交警、安监、发改委等部门不认可平安公交公司经营的是公交车,而要按行使证标注的普通客车收取税费、检查超载,执法部门与公交公司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5、公司内部管理差。平安公交公司作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企业,未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行业法规。公交车票价未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擅自收取经营业主的管理费、安全学习保证金,随意提高标准代收业主的养路费和客运附加费等,涉及项目较多,数额较大,侵占了经营业主的利益。公交车内卫生差,个别乘务员语言粗俗,态度生硬,缺乏应有的职业修养,损害了公交公司的形象。
二、对策与建议
1、尽快建设候车站点。针对县城人口居住相对集中,道路坡度大、弯道多等特殊情况,建议政府运用市场配置资源手段,在2007年底前规划建设公交车候车站点。这样既方便市民,又有利于城市交通安全。
2、优化公交线路布局。建议将现有线路向纵深辐射,延伸到西城新区、雪花坪、欢乐谷等地。新增两条线路,一条由汉王庙—平二中—财政局—江口示范幼儿园—县政府—县医院—农场—平中—汉王庙,解决新华街一线市民和学生坐车难问题;另一条由农场至星光工业园。
3、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平安公交公司是政府招商引资的民营企业,其发展思路和运作方式符合国家建设部等四部委建城(2006)288号《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精神,建议县政府及时召集地税、稽征、公安、交通、运管、交警、安监、发改委等单位负责人专题研究行驶证定性、公交车核载、营运票价审批和税费缴纳等争议较大的遗留问题,避免执法部门与营运企业互相扯皮。
同时建议:逐步淘汰现有车型,重新配置适合我县城区道路状况的较大车型;交通、运管等主管部门要加大行业管理力度,把城市公交这块最大的“广告”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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