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全体委员会议议程、日程确定的程序是:一、由大会秘书处提出建议方案;二、提交主席会议通过;三、经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四、全体委员会议开幕时,由全体会议通过。其中,大会秘书处在提出建方案之前,还需就日程安排问题同人大有关部门进行协调。
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日程确定的程序是:一、由主席或秘书长会议提出建议方案;二、提交主席会议通过;三、常务委员会会议开幕时提请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