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平昌县政协召开第八届第十次常务委员会议。会议由政协主席袁发展主持,政协副主席苟于洋、游泽莉、张仕太,党组副书记廖继昌、孙高晓、孙良旭、李星明,秘书长杜和平参加会议。
会议协商讨论并通过了《政协平昌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平昌县委员会员管理办法(试行)》。袁发展强调,为进一步推进政协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度化,县政协今年将加强自身建设,逗硬制度规范约束,充分发挥政协职能,严格委员考核管理;常委们一致认为,加强对政协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考核和管理,充分调动委员积极性,发挥其主体作用,势在必行。
会议讨论了县政协代县委起草的《关于进一步贯彻中共巴中市委[2007]11号文件的实施意见》。袁发展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支持政协工作,为政协积极发挥参政建言的作用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和保障,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市委11号文件精神,按照县委的安排,代县委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文件,既充分体现了县委的高度重视,同时,也是一次广泛宣传政协工作,引起社会共识的好机会。常委们围绕如何更好地、有创造性地开展政协工作,积极发言。
会议还就有关人事进行了协商。之前,县委组织部提名推荐政协党组副书记李星明兼任政协经济委主任,杨继荣同志任政协副秘书长、提案委主任。会议任命李星明同志兼任经济委员会主任,杨继荣同志任副秘书长、提案委员会主任;免去方友先同志提案委主任职务,杨继荣同志经济委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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