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作者:罗罗
平昌县政协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力度,促进了政协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向前发展。
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成立了以县政协党组书记为组长,副书记、副主席为副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分公室,负责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体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和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层层落实,责任分解。年初,政协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分别与党组成员、机关党总支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机关党支部书记也分别同每一个党员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各党员领导干部自觉以党员先进性要求和四项规定、“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为标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加强教育,廉洁自律。政协党组、党支部积极开展学习活动,以党组会、主席会、常委会、机关职工会、座谈会等形式深入学习十七大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组织召开党员领导干部述廉会、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用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党的纪律时刻敲响警钟。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强化监督,防止了各种违规问题的发生。
加强监督,参与评议。在抓好本单位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的同时,结合政协工作的实际选派委员担任相关单位、行业的政风行风评议员,配合纪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宣传教育、强化监督和纠风治乱工作,为端正全县党风、政风和保持良好的社会风气,做出了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