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 接访态度生硬将整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把“规范司法行为”确立为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晓勇表示,近年来,检察机关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在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我们在司法办案中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张晓勇认为,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必须自己率先做到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根据高检院的统一部署,1月8日,省检察院党组审议通过《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张晓勇表示,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将重点围绕检察机关案件管理、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未成人检察、民行检察、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控告申诉检察、预防、林业检察、司法警察等部门和环节,突出整治十个方面的问题。
对于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省检察院对每个阶段的目标任务、开展方式、工作责任、时间要求等内容进行了细化实化,突出了具体性、可操作性和逗硬性。为全面客观地查找不规范司法的突出问题,省检察院目前已与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沟通,向全省所有律师事务所征求意见并汇总梳理,并将率先通过座谈、发放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向在蓉的475家律师事务所征求意见,为全省检察机关作出表率。据了解,在此次专项整治中,省检察院将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做到有案必查,有责必问,有过必究。
突出整治十个方面的问题:
根据介绍,将被整治的十个方面的问题包括:司法作风简单粗暴,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严重,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态度生硬、敷衍塞责、冷硬横推;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不严格,对一些限制性规定扩大解释、变通执行,不严格执行办案安全防范制度;不依法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不依法将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通知其家属,不依法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对律师合法要求无故推诿、拖延甚至刁难,限制律师权利,对律师复制卷宗材料乱收费;滥用强制措施,刑讯逼供、违法取证,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诉讼监督不规范、不及时,怠于履行诉讼监督职责;为追求考评成绩而弄虚作假;案件的集中管理与条线管理不到位,责任追究不落实,不敢担当、不敢较真碰硬;受利益驱动,越权办案,违规插手经济活动;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案情或帮助打探案情,或者受人之托过问、干预办案,利用检察权获取个人好处;接受吃请、收受贿赂、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