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政协贯彻《廉政准则》 树立四种观念
近来,平昌县政协组织机关干部和委员认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并结合政协工作实际树立四种观念,进一步打造政协干部、委员廉洁自律、克己奉公、为政清廉的公仆形象。
树立长期的学习观念。《廉政准则》18条52个不准,就是52根“高压线”,就是政协干部、委员的行为规范。因此,要求每个机关干部、委员采取集中导学、分散自学、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长期加强对《廉政准则》各项内容的学习,广泛了解,深入理解,达到入脑、入心、入行的目的。
树立长期的警醒观念。要求每个政协干部、委员要时刻牢记《廉政准则》中的52个不准,常给自己念“紧箍咒”。耐住清苦、抗住诱惑、管住小节、经起考验,保证不出问题。要求每个政协党员干部和委员学会节欲,随时保持惊醒自己的观念,筑牢思想 防线,努力从小事做起,不断积累,把自己锻造成为一个素质高、涵养深的人。
树立长期的廉耻观念。要求每个党员干部、委员以《廉政准则》为镜,照射自己言行,以廉为荣,以贪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损害人民利益为耻;以依法行政、合理用权为荣,以滥用职权、贪占腐化为耻,做到上为党和人民负责,下为自己家人负责,始终保持思想纯正、品性端正。
树立长期的为民观念。机关干部、委员要严格遵循《廉政准则》,自觉接受准则约束,自觉做到履职为民,带着责任、带着感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汇集群众智慧,力排群众困难,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杨希纯 罗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