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政协强化能力提升加强自身建设
平昌县政协按照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要求,努力夯实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一是加强常委会建设。进一步强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表率意识,提高常委会的协商议事水平,充分发挥常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二是加强专委会建设。进一步明晰专委会工作职责,优化人员配置,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履行职能的整体合力。三是加强界别建设。积极探索发挥界别作用的有效方法和途径,通过界别渠道密切联系本界别群众,增进社会各阶层和不同利益群体的和谐。四是加强委员队伍建设。加强委员教育、培训和管理,提高委员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抓好《委员履职管理暂行办法》的落实,尊重和依法保护委员的各项民主权利,继续广泛开展“三个一”活动,鼓励委员在不同岗位建业绩、展风采。五是加强制度建设。以创新履行职能的工作机制为重点,切实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政协工作协调统一、规范有序、运转灵活。六是加强政协机关建设。继续弘扬团结、进取、务实、奉献精神,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完成任务讲效率,按章办事讲原则,合作共事讲协作,服务全局讲奉献,努力形成活跃、顺畅、有序的工作局面,把政协建设成学习的好课堂、工作的好场所、参政的好舞台、交流的好载体、温馨的好家园。(杨希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