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政协多种形式深化监督
平昌县政协树立监督就是服务、就是促进工作落实、就是促进发展的理念,拓展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一是提案监督。在广泛征集委员提案的基础上,采取面商、会商、联办、挂帅督办等办法,加大督办力度,每年提案办复委员满意度达95%以上,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得到及时回应和解决,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评议监督。每年确定1—2个政府工作部门作为评议对象,组织政协委员广泛听取意见,归纳梳理问题,有针对性提出对策建议,促进部门工作。三是测评监督。每年组织市、县部分政协委员、乡镇村社干部代表及村民代表,分别对3—5个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报县委决策参考,对增强干部执行力、改善干部工作作风起到了有力推动作用。四是汇报监督。常委会每年听取2——3个政府部门工作汇报,并对工作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面对面沟通会商,以知情鼓舞士气,以明政促进监督,增进理解和支持。五是特约监督。推荐政协委员担任县级部门的特邀监督员和行风监督员,选派政协委员列席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议,组织政协委员参与行风评议,有效发挥政协委员的监督和评议作用,民主监督更加富有实效。( 杨希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