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政协发挥监督职能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今年以来,平昌县政协充分发挥民主监督职能,树立监督就是服务、监督促进发展的理念,拓展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增强了监督实效。
提案监督,推动工作落实。八届五次会议政协委员共提出提案144 件,立案139件。其中经济建设方面14件、社会事业方面33件、基础设施方面27件、民生保障方面46件、组织人事、安全、法制建设方面24件。满意率95%以上。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得到及时回应和解决,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评议监督,促进行风转变。先后组织政协委员对国土资源工作进行了民主评议,广泛听取意见,归纳梳理4个方面15个问题,有针对性提出对策建议,国土测评监督部门认真整改。
测评监督,提升干部执行力。组织市、县部分政协委员、乡镇村社干部代表及村民代表,分别对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畜牧食品局、农机局等局长履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县委书记高度重视政协民主测评的成果转化,召开专题会议,帮助被测评的五位局长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督促整改。对增强干部执行力、改善干部工作作风起到了有力推动作用。
汇报监督,推进理解支持。政协常委会先后听取县人事局、广播电视局工作汇报,并对工作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面对面沟通会商,以知情鼓舞士气,以明政促进监督,增进理解和支持。
特约监督,推进阳光议政。县政协推荐12名政协委员担任县级部门的特邀监督员和行风监督员,选派政协委员30人次列席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议,组织25名政协委员参与电力、自来水、燃气公司的行风评议,有效发挥政协委员的监督和评议作用,民主监督更加富有实效。(杨希纯 罗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