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委推动政协工作创新发展
尊重 信任 共赢
——平昌县委推动政协工作创新发展
近年来,中共平昌县委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委的贯彻意见,坚持以“尊重、信任、共赢”为基础,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保障和支持政协事业,全县政协工作形成了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主动、各方配合的良好态势。
一、积极探索县委领导集体新机制,重视政协资源。从全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和把握统战、政协、党委工作的内在关系,政协主席进入县委常委班子并兼任统战部长,有效整合执政资源,构建新的体制基础,发挥人民政协在党政关系的调节作用、党际关系的调整作用和维护政治稳定、调整人民内部关系的独特作用,不断完善党的执政方式,加强党对社会利益的整合,发展党内民主,推进民主执政,实现监督、支持、批评与促进的有机统一,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的有机统一。
二、坚持把政协工作纳入全局部署和推进,发挥政协职能。积极处理好执政与参政的关系,注重完善政协履职的机制和程序,发挥政协“参谋部、信息部、联络部、监督部”作用。一是坚持重大决策协商征询制度,严格落实“三在前”、“三在先”民主协商机制,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二是坚持“四大班子”主要领导每月初第一个周一定期碰头,通报重大事项,分析研制形势,确保四大家思想统一,步调一致;三是坚持情况通报制度,县委、政府领导每年至少两次到政协通报政情,县级部门不定期向政协对口专委会通报工作,征求意见;四是坚持调研献策进入决策程序,充分利用政协调研成果,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五是坚持监督程序规范化,在知情环节、沟通环节、反馈环节上健全制度,支持政协对政府工作部门开展民主评议,对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民主测评,对重大项目开展专项视察监督;六是坚持权责对等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四大班子”不分“一线”、“二线”,所有县级领导同等待遇、同等职责、同等要求、同等考核;七是坚持委员主体支持干事创业,政协委员创业或兴办实体,县委、政府给予政策、资金帮扶,并在评优选模上优先;八是坚持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化解矛盾,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纳入县级部门和乡镇年度目标考核,发挥委员理顺情绪、凝聚人心的作用。
三、坚持把政协建设作为执政形象的重要载体,保障政协履职。始终把政协队伍建设、阵地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坚持党的基本政治制度的行为准则、凝聚社会各界力量的有效载体、提升执政形象的充分体现,切实加强政协建设。一是注重加强政协班子、专委会、委员队伍建设;二是加大政协机关干部的使用和交流力度,增强政协机关的生机和活力;三是切实保障政协工作经费,不断改善政协办公条件和工作环境。(杨希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