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委政府重视支持政协工作
政治上重视 工作上信任 保障上提供
平昌县委政府重视支持政协工作
近年来,平昌县委、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做到政治上高度重视、工作上充分信任、保障上全力提供,切实加强政协工作,共同唱响了团结和谐主旋律,推动政协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一是自觉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政治上高度重视。
县委、政府切实把强化政协工作在全局工作中的重要地位,作为加强和改善对政协工作领导的切入点,在坚持做好常规性工作的同时,注重在思想认识、领导集体、工作机制等方面的务实探索,创新实践。深刻领会中央、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实质,把加强政协工作领导,发挥政协作用,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统筹政协工作与全局工作,通过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政协工作,运用目标考核专项督查政协工作。建立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定期碰头会和“四大班子”联席会制度,完善党政领导分工联系政协、参加政协重要会议制度,坚持把政协工作列入党委年度工作安排,纳入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制度。在严格落实“三在前、三在先”民主决策机制的同时,制定重大决策协商征询制度,对涉及全县重大决策、重要人事安排等事项,将政治协商作为党委决定、人大通过、政府实施的先置条件,完善强化提案办理、密切部门联系、情况通报等制度,以履职机制促履职到位。
二是坚持把政协工作纳入全局工作部署和推进,工作上充分信任。
县委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把政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尊重、信任政协履行职能、发挥作用,一盘棋整体推进各项工作。换届时,对委员继任、新委员协商提名,以及政协干部选拔任用等涉及政协的重要工作,放手让政协党组牵头负责,充分尊重政协党组的意见。县域发展的重大事项、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等重大决策出台前,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确立调研课题,委托政协开展专题调研和咨询论证,形成高质量、有影响、可操作的调研成果,在决策时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把政协提出的意见建议正在转化为决策依据和政策措施。坚持“四大班子”不分“一线”、“二线”,所有县级领导同等对待、同等职责、同等要求,政协机关与县级部门同样安排重点工作、同样目标要求、同样考核奖惩,充分尊重政协领导成员对联系乡镇、挂包项目的人事任免、资金使用安排意见,确保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推进工作有职有权。积极支持政协每年有重点地对3—5个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对1—2个执纪执法部门开展民主评议,对3—5个重大项目开展专项监督,坚持把评议、测评、监督结果作为部门履职和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是坚持把政协建设作为执政形象的重要载体,保障上全力提供。
县委、政府充分认识到政协机关的形象就是党委、政府的形象,加强政协机关阵地和干部队伍建设,就是抓凝聚社会各界力量的载体建设,就是为社会公众搭建参政议政的平台,就是抓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形象的建设,就是对政治协商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的尊重。县委、政府主要领导率先垂范,主动关心政协工作,经常听取政协党组汇报,签批政协调研报告,阅批督办重要提案,协调解决政协机关办公、干部培养等具体问题。厘清政协党组、主席会、常委会、专委会职能职责,坚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列席县委常委会制度,全县性工作会议各专委会负责人必须参加,重要专题会议邀请与研究决策事项有关的委员列席并充分发表意见。出台《政协委员动态管理办法》,有计划地吸收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参加政协,充实界别,增强政协组织的包容性和代表性。坚持“四大班子”一个预算标准,足额保障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机关办公经费,同时对政协大型活动、委员视察调研等所需费用予以保证,办公条件和工作环境不断改善。(杨希纯 罗春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