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平昌县政协网站!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重要会议

平昌县全面强化政协工作

【字体: 】 【编辑日期:2012/8/27】 【作者:政协】【阅读:
 
    近年来,平昌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全面强化政协工作,形成了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主动、各方配合的良好太势。
    一、在组织领导上高度重视,确保政协工作“有位”。县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县政协党组的工作汇报,研究政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明确由县长联系政协工作,明确县级部门和乡镇党委副书记联系政协工作;建立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定期碰头和每月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完善政协领导参加有关会议、重要情况通报和县政协专委会对口联系制度等,确保政协工作层层有人抓、有人管,不断档、不缺位。不断推进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严格遵循政治协商“三在前”、“三在先”原则,建立重大决策协商征询制度,把政治协商纳入县委、县政府的决策程序。坚持民主监督“三通报”、“三倾听”制度,县委、县政府定期召开情况通报会,组织政协委员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报告,邀请委员列席县委、政府各类会议,支持政协委员进行民主监督。坚持参政议政“三提供”、“三主动”制度,支持政协开展专题调查视察、民主评议等活动,为政协参政议政提供情况、提供条件、提供保证。
    二、在放权履职上充分尊重,确保政协工作“有为”。一是推进协商与决策同步。换届时,对政协委员协商提名、政协干部选拔任用等涉及政协的重要工作,充分尊重县政协党组的意见,放手让政协党组牵头负责。县委、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有针对性地确立调研课题,委托政协开展专题调研和咨询论证,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成果供决策参考。二是推进权责与工作同步。“四套班子”不分“一线”、“二线”,县政协领导每人联系1个乡镇、挂包1个攻坚项目,赋予干部使用推荐权、干部奖惩建议权、过程组织决策权,确保工作推进有职有权。同时政协机关与县级部门同样安排重点工作、同样目标要求、同样考核奖惩。三是推进监督与支持同步。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积极支持政协对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对执纪执法部门开展民主评议,对重大项目开展专项监督,把评议和监督结果作为部门履职考核的重要依据,做到让政协“说话管用”“说话作数”。
    三、在强化保障上大力支持,确保政协工作“有力”。切实加强政协组织建设。高度重视政协领导班子建设,配齐配强政协党政班子。加强政协委员队伍建设,出台《政协委员动态管理办法》,积极吸收新的社会阶层代表参加政协,增强政协组织的包容性和代表性。大力支持政协履行职能。坚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列席县委常委会,政协各专委会负责人参加全县性工作会议,决策重要事项相关委员必须列席。县级各部门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政协提案,积极采纳政协提出的监督意见。政协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涉及有关的部门必须参加,各部门、乡镇支持政协委员履职情况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全力以赴提供履职保障,“四套班子”一个预算标准,足额保障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机关办公经费,以及政协大型活动、委员视察调研等所需费用,千方百计改善政协的办公条件和工作环境,积极为政协机关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杨希纯  罗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