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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在放权履职上体现尊重,确保政协工作“有为”

【字体: 】 【编辑日期:2012/9/18】 【作者:政协】【阅读:
    平昌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政协工作,在放权履职上体现尊重,确保政协工作“有位”“有为”。
    一是推进协商与决策同步。换届时,对政协委员协商提名、政协干部选拔任用等涉及政协的重要工作,充分尊重县政协党组的意见,放手让政协党组牵头负责。县委、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有针对性地确立调研课题,委托政协开展专题调研和咨询论证,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成果供决策参考。
    二是推进权责与工作同步。“四套班子”不分“一线”、“二线”,县政协领导每人联系1个乡镇、挂包1个攻坚项目,赋予干部使用推荐权、干部奖惩建议权、过程组织决策权,确保工作推进有职有权。同时政协机关与县级部门同样安排重点工作、同样目标要求、同样考核奖惩。今年以来,2名政协领导在县道老油路改建、金宝新区驻点指挥,10名政协干部和政协委员担任县道老油路改建监督员。
    三是推进监督与支持同步。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积极支持政协对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对执纪执法部门开展民主评议,对重大项目开展专项监督,把评议和监督结果作为部门履职考核的重要依据,做到让政协“说话管用”“说话作数”。(杨希纯 罗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