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政协:坚持党的领导 履职服务大局
平昌政协一贯维护县委核心领导地位,牢固树立在县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的政治意识,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坚持把县委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贯彻到政协工作的全过程。履职中坚持以下几点:
坚决维护县委权威。自觉把政协工作置于县委的领导之下,坚持“党委想什么、政协议什么,政府做什么、政协帮什么”,注重在县委确立的重大战略、关键问题上搞好协商,注重在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上搞好协助,注重在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上搞好协调。涉及到人民政协的重要事项,主动向县委请示;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主动向县委建言;涉及政协工作的重要活动、重要会议,主动向县委汇报和邀请县委、政府领导参加,政协工作得到了县委的重视和政府的支持,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部门支持政协工作的目标任务,政协履职保障更加有力。
积极宣传县委主张。坚持把县委的决策部署在“第一时间”传达贯彻,充分利用政协协商民主的特点,组织不同层次的民主讨论,广泛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引导各界人士进一步深刻认识实现“现个率先”、建设“两个强县”、强化“两个推进”,加快平昌与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小康是全县人民的共同利益、共同事业、共同责任,从而自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县委的主张转化为各界人士的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增强全力攻坚克难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认真落实县委决策。始终坚持与县委、政府“一条心干事业、一个调抓工作、一盘棋谋发展”,充分发挥政协在组织上的广泛代表性、政治上的巨大包容性、工作方法上的多样灵活性,利用人民政协的影响力和全体政协委员贴近群众的亲和力,引导社会各界群众主动投身重大项目实施、重点工程推进、民生工程改善的攻坚战,形成推动同步全面小康的强大动力。(杨希纯 罗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