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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政协召开民主评议县司法局工作会议

【字体: 】 【编辑日期:2015/8/21】 【作者:政协】【阅读:

 

    8月21日, 县政协就县司法局工作召开民主评议会议。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谢友先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席游泽莉、陈定举,党组副书记孙高晓、孙良旭,以及秘书长杜和平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池春林,县政府党组副书记梁兴远应邀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近年来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情况,各调查评议小组分别就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社区调解等工作进行了专题评议。
    谢友先指出,政协民主评议是宪法和政协章程赋予的神圣职责。民主评议是履行政协职能、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形式,是发挥政协优势、助推政府部门工作的有效途径,也是政协服务中心、优化发展环境的重大举措。政协开展民主评议是各级政协普遍采用并已取得实效的民主监督重要平台,既是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参政为民的需要,也是帮助政府部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的有效举措。当前,平昌正处于推车上坎、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需要汇聚向前、向上、向好的正能量,用法治思维服务中心,用法治方式推动发展,为平昌统筹城乡追赶跨越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就加强和改进司法行政工作,谢友先要求:一要抓宣传,全力营造法治氛围。积极探索普法工作机制,丰富普法内容,突出实用性普法,深入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推进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二要促规范,拓展法律服务领域。积极推动法律服务向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拓展,突出对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援助特色,准确把握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工作定位,提高服务质量。三要保稳定,发挥社会管理功能。主动适应依法治县新常态,抓好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调解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调解人员培训等项工作,推进大调解,实现大和谐。四要强素质,夯实司法队伍建设。认真践行“三严三实”的时代要求,深入开展理想信念、职业道德、纪律作风、廉洁自律和权力观教育,切实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五要切实抓好整改落实。要细化举措,落实整改,跟踪督促,务求实效。司法行政系统要以此次民主评议为契机,把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为改进工作、转变作风的动力,成立评议整改小组,将整改工作抓落实,助推法治平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