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政协机关建设“三强化”
作者:杨希纯 罗罗
平昌县政协围绕“三强化”,切实加强机关队伍建设。
一是强化学习,创立“学习型”机关。机关坚持学习时间制度化、学习内容主题化、学习目的明确化、学习效果指标化,要求在理论学习上求“深”掌握系统性、深入上下功夫,在业务学习上求“精”,熟悉掌握和运用履行职能的原则、方法、程序和形式,努力提升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二是强化管理,创造“效能型”机关。按照效能建设要求和“从严、从细、从实、可行”的原则,健全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办事、办会、接待、调研、信访、财务管理等各种工作流程,做到工作有准则,运行有规范。制定工作目标责任制,工作量化分解到人,形成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的管理机制。严格制度落实,用制度管人、约束人、激励人,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切实做到“五不让”:不让领导布置的任务在自己这里延误,不让正在办理的事情在自己这里积压,不让来政协机关办事的人员在自己这里受冷落,不让各种差错在自己这里发生,不让政协形象在自己这里受到损害。
三是强化服务,创造“服务型”机关。坚持把提高服务质量作为机关建设的重中之重,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做到“四为四不”:为领导服务尽职而不越位,为政协委员服务心诚而不推诿,为到机关办事的同志服务热情而不冷落,为政协工作服务主动而不被动,政协机关呈现出风清气正、充满活力、温馨和谐、务实高效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