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政协规范监督程序化杜绝干扰
平昌政协规范监督程序化杜绝干扰
平昌政协坚持有序监督、有效监督、有力监督,在知情环节、沟通环节、反馈环节上健全制度,积极鼓励政协及委员对县级部门履职情况、执纪执法部门执纪执法情况、公益性行业的行风和服务水平等开展民主评议和测评,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阶段性重点工作等进行跟踪监督。先后对民政局、交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积极支持政协委员根据政协《章程》对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调查了解,要求各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政协委员履行职责。对政协及委员通过提案、民主评议、视察活动等提出的批评建议、意见和社情民意信息,及时责成有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向县政协书面报告处理情况,对久拖不办、办而不满意的,严格问责严肃处理。(杨希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