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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政协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献策

【字体: 】 【编辑日期:2010/4/29】 【作者:政协办】【阅读:

    近日,平昌县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专题调研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情况。

    委员们调研认为,近年来,平昌县各类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蓬勃发展,实现了农民与市场的有效对接,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帮助农民规避了市场风险,成为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新途径,但同时也存在认识不到位、思想有偏差,机制不健全、管理不规范,合作意识差、经营规模小,政府扶持不够、融资矛盾突出,服务不到位、体制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对此,委员们建议: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县、乡(镇)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工作领导小组职能,把熟悉农村经济工作的“能人”选进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工作领导班子,使其真正成为农民走向市场的龙头和实现农民增收的重要载体。二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入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思想认识和合作意识,引导更多的农民参加经济合作组织,引导更多的主体创办和领办各类经济合作组织。三要强化引导服务。鼓励和引导合作组织推行股份制发展模式,建立规范的组织章程,完善风险调节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提供优质服务,及时研究帮助解决农户在生产经营中的技术和资金等难题。四要加大政策扶持。县级有关部门在税收、工商登记、资金、土地流转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使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不断发展壮大,真正成为破解农民增收难题的金钥匙。(熊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