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政协“四强化”管理委员促履职
平昌县政协创新委员管理机制,通过“四强化”举措,增强委员履职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强化委员管理,将服务与管理有机结合,2009年7月县政协增设“委员工作委员会”,明确专人专职负责,落实专项经费,实现对284名委员、65名政协常委的有效管理。
二、强化工作机制。完善《政协委员管理办法》,建立委员管理档案,明确委员“三个一”和“五个一”工作职责,建立委员参会签到制度、履职情况通报制度和电子档案备案制度等多项基本考核制度。召开八届五次全委会和常委会、例会期间,分别通报3名委员和2名常委旷会和迟到、早退,有效促进委员管理。
三、强化考核机制。政协党组、主席会议制定《委员行为规范》,由委员工作委负责对委员和常委参会、学习、活动开展等情况跟踪登记,并存入届期档案,作为奖励和是否继续担任员的重要参考依据。细化考核,内容明确,并送达每位委员知悉,公开、公平、公正考核。今年来,已函告15名委员,促其履职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强化沟通机制。政协党组和领导主动定期向党委和政府汇报工作,形成良好的沟通机制。加强与委员单位的联系与协调,为委员履职排忧解难,营造宽松和谐的履职环境,使委员在视察调研、反映社情民意、建议献策等方面积极性高涨。今年以来,委员开展调研视察活动达400余人/次,收集社情民意220余条,撰写提案310件。(苏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