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政协建言“五法”构建和谐城管
为杜绝简单粗暴执法思维,平昌政协委员建言:坚持“五法”构建和谐城管。
一是坚持主动服务法。在执法管理过程中,变强制管理为主动服务,把人性化的服务贯穿于城市管理的各个环节,努力赢得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坚持一线工作法。领导和机关干部到一线参与执法和夜间秩序管理工作;听取意见、建议、汇报和作决策以一线为主,工作评价、工作考核、评先选优、奖励重点等都以一线为主,提高一线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
三是坚持问题工作法。把执法管理重心前移,实行问题倒逼、问题倒查,在巡查过程中,推广预先告知、温馨提示等方法,及时发现违法违规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并及时制止和纠正,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四是坚持群众工作法。在重要路口路段设监督岗,聘请市容环境卫生义务监督员,及时提供相关信息,监督城市管理工作;问计于民,对股室队所公司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以市民、管理对象评价为主要依据。
五是坚持媒体曝光法。对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热点”、 “难点”、“焦点”问题不遮不掩,主动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执法过程媒体跟进,正反宣传,执法结果通过媒体及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