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政协强化措施抓提案办理
平昌县政协八届三次会议期间,共收到提案155件,经立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后,立案152件,立案率达98%。为抓好提案办理工作,县政协采取“四项措施”抓提案办理。
一是采取领导挂帅重点督办。确定对今年收到的155件提案由提案委和县政府督查室总体督办外,提案委进行了重点分类并报主席会研究,确定了10件重点提案由主席、副主席领衔督办和组织政协委员到有关部门专题视察督办。
二是采取委员参与研究督办。不定时组织提案撰写人深入涉及提案多的部门和提案办理好与差的部门听汇报,通过“听”和实地察看的形式总结提案办理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提高提案办理质量,督促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采取“委员与承办单位面商会”。对办理不满意的提案,由提案委牵头,召集提案人、提案承办单位开展“面商”座谈会,进行沟通协商,形成共识,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和满意率。
    四是采取考核表彰,促进提案办理效果。主席会议决定,每两年开展一次提案承办先进单位表彰活动,从而激发各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的积极性,使提案办理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