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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政协关注“光亮工程”狠抓重点提案督办

【字体: 】 【编辑日期:2009/9/25】 【作者:政协办】【阅读:

    8月13日,平昌县政协党组书记、副主席苟于洋,党组副书记李星明带领城区部分政协委员针对文萍、范涛等委员提出的《规范管理县城小街小巷路灯光亮工程》的提案办理情况,在县建设局召开督办座谈会。

    为关注民生、体现民意、关爱民情,县政协将《规范管理县城小街小巷路灯光亮工程》的提案,列为重点奇案来督察督办。督办座谈会召开前,苟于洋一行实地察看了平昌县江口镇新华街东段幸福路、平安巷,政法街园丁巷、袁二巷,新华街西段永生巷、堰池湾巷和唐家碥等地的路灯设施建设情况。会上,苟于洋在认真听取建设局负责同志的汇报后,针对提案办理情况,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政协提案是高层次反映群众的呼声和愿望,提案办理是使党政决策更顺民心、合民意,具有更加坚实的群众基础,承办单位是否严肃认真、积极办理提案体现政府对人民群众意愿的态度。二是要针对提案提出的问题坚持科学规划。在已规划的18个县城巷道路灯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做好信义大道规划设计,对各小区的路灯建设要认真作好方案,明确责任抓落实。三是要进一步强化管理。相关部分要通力配合,各司其职,尤其是居委会和社区物业部门要真正负起管理责任。四是要抓好非重点提案的办理,力促办理成果的转化。

    建设局负责同志表示以这次重点提案督办为契机,扎扎实实地做好城市规划建设工作,让“光亮工程”真正给广大市民带来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