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政协严格委员管理
作者:杨希纯 罗罗
政协委员是政协履行职能的主体,如何加强对委员的管理?县各级政协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的课题。近年来,平昌县政协制定《政协委员管理实施办法》,切实加强政协委员履职动态管理,提高委员协商监督能力,激发委员参政议政动力。
 《办法》共8条,对政协委员的选拔条件、基本职责、民主权益、履职活动、会议纪律、违纪处罚、职务终止等方面作了详尽规定,规定“凡是政协安排的任务,年终考核未完成一项者终止委员资格”。该《办法》实施以来,全县政协委员履行职能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参政议政热情高涨,无人因不履职而终止委员资格。提交一份提案、反映一条社情民意信息、撰写一篇调研文章的“三个一”活动的成果丰硕,展示出了政协委员的履职风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