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加强提案办理督查
近日,平昌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县目督办、县政协提案委对今年政府系统30个单位承办的91件提案办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将督查情况在全县通报。督办中,针对个别单位承办责任担当不够、工作人员用心不够、部门之间配合不够、办理质量提升不够等问题,进一步提出了工作要求。
一要务必限时办结。未按时办结和“三方面商”的单位要切实提高办理速度和质量,务必在8月底前按要求办结,并书面向县政府分管领导报告办理滞后的原因,届时仍未办结的单位,扣减年终目标考核分。二要强化跟踪办理。已办复的单位要加大跟踪落实力度,以更加有力的举措开展“回头看”,切实整改工作中的问题,真正将承诺落到实处,让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三要加强督查考核。对未按时办结的、委员对结果不满意的、未举行“三方面商”的、回复不规范的,县目督办、县长督室进一步加强督查考核,整改不力的,扣减单位综合目标考核分值并从严问责。(杨希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