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多形式督促提案办理
近年来,平昌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工作。该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提案办理工作不仅及时签批,要求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间必须办结,并采取多种有效方式督促各承办单位积极、高质量地办理提案。
一是把提案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实行“办理加分、未办理扣分、提案办理优秀单位再加分”政策。二是强化“三方”面商督办。即在提案办理中,承办部门、提案委、撰写人“三方”到场,“零距离”协商,承办单位向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协提案委和提案人汇报办理情况,“三方”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现场“满意度”测评。三是县政府办、县委目督办积极参加县政协主席会督办提案、提案委督办提案工作,加强提案办理工作督促。四是对提案办理结果分类要求:对A类提案,要求承办单位借此建立长效机制;对B类提案,要求承办单位抓紧时间继续办理,争取年终办结;对C类提案,要求承办单位加强和委员沟通,做好解释工作;而对两件委员反馈为“不满意”的提案,县政府办、县委目督办则会同县政协提案委召集提案人和承办单位进行“面对面”办理提案,以此提高提案办理质效。(熊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