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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政府召开提案办理工作督查会

【字体: 】 【编辑日期:2013/8/4】 【作者:政协】【阅读:
 
    8月1日,平昌县人民政府召开提案办理工作督查会。
    会上,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夕谦作重要讲话。他指出,政协委员提出提案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是政协委员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具体形式,也是畅通民主渠道、反映群众意见和建议的重要手段;提案办理是政府工作的本职,是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必须履行的法律职责。
    就进一步加强提案办理工作,张夕谦要求:一要认真办理未办结提案。县长督查室要对未按时办结提案的五个部门进行通报批评,8月15前务必办结。二要认真开展“回头看”。 对已办复的单位加大跟踪落实力度,尤其是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对委员承诺,原来没有条件解决,现在有条件解决的案件要进行梳理,补充回复,切实做到让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满意。三要认真办理重点提案。相关部门要按照政府要求认真落实,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把重点提案及建议案办理工作作为重要职责,做到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县长督查室要对办理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督查,确保办理实效。四要强化督查考核。对未按时办结的、委员对结果不满意的、未举行“三方面商”的、回复不规范的,县目督办、县长督查室进一步加强督查考核,整改不力的,扣减单位综合目标考核分值并从严问责。
    县政协副主席游泽莉就提案办理工作要求,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提案承办工作的意义,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抓好重点提案督办,切实提高提案办结率和委员满意率。
    县政协提案委、目督办、交运局、水务局、住建局、教体局等29个承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熊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