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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议:城乡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建设几点思考

【字体: 】 【编辑日期:2010/11/5】 【作者:本站编辑】【阅读:

    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优化发展环境、增强区域竞争力、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环节,对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生活质量和提高公民素质、树立文明新风将起到积极有效的推动作用。特别是持续推进以来,措施更加有力强化,效果明显再次突出。
    当前正处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中,同时也是巩固阶段成果同时,大力探究长效机制建设,意义重大深远。就我县目前存在“三重三轻”现象值得思考:
    一、偏重硬环境改善、轻软环境建设
    一些地方在抓环境整治工作中,特别重视对硬环境如场镇及干环线周边整治、环境美化、“五乱”治理,轻视了软环境建设,表现在:文明卫生习惯的养成教育薄弱,文化阵地建设薄弱,科普法规宣传园地薄弱,社区院户宣传督查薄弱,社区和村委会职能作用发挥薄弱。
    二、偏重干部职工参与、轻市民群众互动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中各级干部、单位职工都身先士卒、逐机关、逐院户深入积极行动,但一些地方调动群众主动参与的宣传力度和措施不够,导致一些群众认为整治环境是政府的事,翻新房屋,民居建设,风貌改造当然该政府出钱,治理“五乱”政府应该出钱。
    三、偏重斥责处罚、轻教育引导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忽视对有乱停车辆、乱摆推位等业主的教育感化,而采取轻则斥责、重则处以罚款的现象,一定程度上激化了干群矛盾,增大了工作难度。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应该按照“抓规划建设、重教育引导、建长效机制、走持久之路”的原则,科学划分各部门管理职能、责任范围、明晰社区、村组、居民等各方事权,确保综合整治任务、责任落到实处,切实巩固阶段效果,取得更大成效。(苏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