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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信息透明 缓解航班延误焦虑

【字体: 】 【编辑日期:2016/8/1】 【作者:转】【阅读:

(7月19日—7月25日)

本刊副总编辑 张 焕

    因天气延误“不管饭”引旅客质疑

    7月21日,交通运输部公布《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其中因天气等原因造成航班延误,食宿费用由旅客自理的相关规定,引发了较大争议。

    公众的疑问是,部分航空公司可能为了掩盖自身问题,而将航班延误原因归结为天气或管制。专家回应称,根本不允许航空公司发布错误信息。一般情况下,延误信息是由航空公司来发布,但是航空公司的消息一般来自于空管部门。然而这些回应并未打消公众的顾虑。

  航班延误挑战着乘客的耐心,考验着航空公司的服务水平。在航空业内部,天气等非航空公司因素造成的延误不进行补偿一直是条默认的规定。之所以选择提供免费食宿,是因为乘客本身情绪就已经比较激动了,为了避免进一步冲突,选择息事宁人。另外,乘客在选择航空公司的时候,除了价格因素,还会看服务水平,如果能尽量多地给予旅客更好的服务标准,可以赢得口碑和忠诚度。

平心而论,非航空公司原因导致的航班延误,责任确实不该由航空公司来承担,这也是国际航空业的规则。“因天气延误不管饭”被指为霸王条款的更重要原因,一是我国民航正点率不高,二是在信息不对等的情况下,乘客会怀疑部分航空公司为了掩盖自身问题,天气或管制成了“口袋原因”。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的出台,明确权责,解决矛盾。但在落实之前,需要在提升乘客出行体验、保障乘客权益等方面拿出更加积极的态度和措施。否则,一些条款看起来更像是某些部门在为逃避责任开“后门”,不仅无助于破解航空业的矛盾,反而会引发新的争议。加强信息公开透明,在诸多领域都同样适用。这样才能在航空公司和旅客之间建立互信机制。

安全需要双方共同维护

    7月23日,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发生了老虎袭人事件,两名女子突然先后从车上走下,造成1死1伤。事后,该动物园被停业整顿。

    保障游客人身安全是园方的法定义务,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但也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如果园方已尽到安全管理义务,不需承担侵权责任。相比法理的争辩,舆论却没有从情理上给予死伤者太多的同情。因为,老虎有多么危险是一种常识。人们应该可以按照常识判断行为后果,如果游客一定要开门下车,管理人员确实不易预见。

    这就是说,所有的安全措施都是建立在大家遵守的基础上的,没有游客的主动遵守,安全措施再严密也会被钻了空子。有评论进一步指出,从女子下车并试图打开男子车门的行为,我们看到了一些人与公交车司机几句口角就抢方向盘的戾气,也看到了无视法律、无视规范的无畏。冲动之下不顾他人安危,这种极端的行为远远超出了道德的范畴,成为社会问题产生由来的注脚。这也正是伤者没有受到同情的一个潜在原因。

    同理,很多时候需要我们反思自己的行为,如此才能解决问题,减少这类悲剧。

    快递贴广告应尊重用户意见

    近日,有网友反映,他们收到的快递上贴有广告。记者调查发现,在快递上贴广告已经渐渐成为业内的“灰色”收入,市场上甚至形成了专门的快递广告公司。

    鉴于现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规定,按照“法无禁止即自由”的原则,快递上贴广告似乎并不违法。不过,“快递广告”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以及“点对点”的精准性,在广告无处不在的今天,也在情理之中。令人感到不悦的是,正因为这种“强制性”与“精准性”,收件人的意愿在此过程中被无视了。要想获得利益和口碑,“快递广告”要以尊重寄、收件人的意愿、情感和经济利益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