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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建言传统村落保护与开发

【字体: 】 【编辑日期:2019/2/19】 【作者:政协办】【阅读:
近日,县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对全县传统村落保护与开发利用进行了专项视察。
视察中,委员们一致认为,全县传统村落历史文化积淀较为深厚、选址格局肌理保存较为完整、传统建筑具有一定保护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良好。但在保护和开发中存在保护的正确理念尚未形成、传统村落保护与农村住房理念变迁的矛盾尚难调和、政策法律与传统村落保护的现实需求尚难配套等问题。
针对问题,委员们建议: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树立保护理念。充分认识保护和开发传统村落的重要性,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营造全社会重视、全民保护的良好氛围。二是重视规划引领,积极开发利用。深入开展以传统村落为重点的特色文化调查,建立完整的传统村落档案体系,组织专家评估、鉴定,有针对性地制定传统村落认定条件、分类标准以及保护开发方案;科学确定传统文化名录,编制传统村落建设保护规划,划定重点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明确规划保护区内土地利用和住房建设要求,制定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建设、传统文化保护、村域经济发展目标等任务。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政策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安排传统村落申报、规划编制等专项预算资金;进一步拓传统村落展保护与开发的资金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开发,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捐资捐赠、投资、入股、租赁等方式共同参与传统村落保护、经营和收益。要培养一批专业人才,开展传统居民和其他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提高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水平与研究能力,让传优秀统文化进一步得到传承和发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