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平昌县政协网站!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协概况 > 规章制度

平昌县政协互联网站运行管理实施办法

【字体: 】 【编辑日期:2021/3/4】 【作者:政协办】【阅读: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平昌县政协互联网站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网站安全、高效、稳定运行,根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涉网站,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平昌县委员会互联网站,以下简称平昌政协网站(域名:www.pczx.gov.cn)。

第三条 中共政协平昌县委员会机关党组加强对互联网信息工作的领导,对互联网站的运行管理负有领导责任,具有指导、督查职责;网络中心对网站的运行管理负有直接责任,具有组建、运行、监测职责;机关其余各委室、中心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之规定,共同抓好互联网信息工作。

第二章 管理及运行维护职责

第四条 县政协网络中心是负责平昌政协网站日常运行和管理的专职机构,确定专人专岗。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网站组建工作;

(二)负责网站的运行和管理;

(三)负责网站栏目设置、网页制作、相关板块内容的信息采集和发布;

(四)负责对委员留言(在线咨询)栏目的网民来信进行整理,及时上报政协机关党组,重大情况由县政协机关党组转报县政协党组,并根据领导要求,协调机关各委室、中心完成办理或答复;

(五)负责网站的技术支持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对网站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五条 各委室对本委室的信息负责采集、初审、提交,网络中心负责接收各委室的信息稿件(含网络中心自编信息)的最终复核和后台上传。

第六条 平昌政协网站的更新维护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实行专责管理。网络中心负责平昌政协网站(含页面和后台)的集中统一更新维护。

(二)更新及时快捷。各委室、中心应对工作职责范围内发生的政策调整、政务活动及需要公开、公布的工作信息等及时进行报送,确保所报送的信息内容充实、更新及时,网络中心在收到各委室、中心传来的信息后应在24小时内予以复核发布。

(三)信息准确不涉密。各委室、中心应全面提供相关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得上传、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涉及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宣传纪律言论的;

2、涉及国家秘密的;

3、涉及政协工作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政协工作秘密被泄露的;

4、涉及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发布的其他内容。

(四)加强审核把关。对拟上网发布的信息数据,各委室负责人要认真进行初审,并经网络中心复核后上网发布;对公告公示栏的信息需经县政协分管领导或秘书长审定后才能上网发布,确保发布信息的严谨、无误。

第七条 建立信息定期清理制度。网络中心负责定期对网站中过期的、失效的信息数据进行清理更新维护。

第三章 安全保障

第八条 县政协网络中心全面负责平昌政协网站网络和系统的安全性管理,加强与服务器租用提供商的联系,搞好防火墙建设。强化安全技术和手段的应用,提高对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系统故障等风险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日常巡检和即时检测,确保网站全天候正常运转、信息页面正常浏览、互动平台畅通高效。

第九条 加强网站数据安全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入侵本网站删改系统数据,不得有任何危及网站信息安全的行为。县政协网络中心指定的网站更新维护人员必须保管好后台密码,严禁擅自将用户名和密码交由他人使用,防止遗忘、被冒用。

第四章 考核管理

第十条 建立网站维护考核通报制度。政协机关党组要将网站更新维护情况纳入年度意识形态和思想宣传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每半年对网络中心的更新维护情况进行通报,加强交流沟通,分析解决问题,不断提高网站运行维护水平。

第十一条 建立网站运行维护责任追究制度。凡违反以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违反政治纪律、宣传纪律擅自发布信息的;

(二)发布虚假或错误信息的;

(三)使用本网站作非法用途的;

(四)未妥善保管用户名、密码造成网站数据丢失或破坏的;

(五)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失密、泄密的;

(六)因人为因素或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网络瘫痪直接影响工作的。

第五章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县政协网络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