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平昌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授权主席会议审议县政协十届二十七次常委会议未尽事宜的决定
(2021年11月29日经政协平昌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通过)
政协平昌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了政协平昌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根据有关规定,未尽事宜授权政协平昌县第十届委员会主席会议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