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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2022年度提案及办理答复摘登(二) 加强乡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字体: 】 【编辑日期:2022/9/7】 【作者:提案委】【阅读:


  题 目:关于加强乡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提案者:刘祎婕

  内 容:乡村是食品药品流通消费使用的重要市场,又是农产品种养的源头、食品加工的产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最基础、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近年来,社会各界高度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给乡村食品药品监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一、乡村食品药品监管的现状

  (一)药品监管网络逐步健全。药品监管部门组建以来,深入开展药械市场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行为,狠抓药品生产、流通、销售、储存、使用各环节规范化管理,建立起了规范有序的药械市场。在农村,建立了覆盖县、乡、村三级的药品供应网和监督网,为乡村群众安全用药提供了保障。

  (二)食品安全监督更加有力。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越来越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建立了从农产品种养源头到消费的全程监管体系,加大了食品安全保障力度。特别是《食品安全法》的正式实施,进一步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为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食品药品监管责任越来越大。随着食品药品产业发展,食品药品监管责任越来越大,特别是近年来发生的问题乳品、问题疫苗、问题药品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更加认真履职,创新监管,提升效能,确保安全。

  二、乡村食品药品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在乡村食品安全方面。农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较薄弱,农产品种养源头滥用化肥农药现象未得到有效遏制,农村食品药品供应渠道还不很规范,食品小作坊整治难度大,制售假劣食品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农村红白喜事、学校食堂等集体用餐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二)在乡村药品安全方面。售假违法行为时有发现,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通讯、邮政等手段,找“盲区”、钻空子,规避打击;部分药品零售企业认证后规范管理意识下降,存在为贪图蝇头小利违规经营、违法经营的现象;乡镇卫生院存在设备短缺、人才缺乏,药品使用管理不规范等现象;受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增多等影响,农村药店发展存在一定困难;农民安全用药、合理用药意识不够强。

 (三)在乡村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一是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需进一步理顺。目前食品安全仍由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分段监管,食品药品监管局承担组织协调、综合监督职责,存在部门交叉监管、多头监管的弊端,需进一步理顺监管体制。二是药品安全监管手段亟待加强。目前药品监管存在检验检测设备缺乏、监管手段有限,技术支撑难以体现等问题,在新形势下要积极探索有效的监督机制。

  三、加强乡村食品药品监管的建议

  (一)建立标准生产、绿色无害的乡村食品药品产业体系,积极发展绿色农业,引导农副产品的无公害深加工,争创国家注册商标、驰名品牌、名牌产品及地理标志产品、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等品牌认证。

  (二)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的乡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强化政府责任,落实部门责任,搭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网络。

  (三)建立多元供应、源头保障的乡村食品药品现代流通体系、积极引入现代流通体系,以 “千乡万店建设”工程为主要载体,加快乡村药品供应网建设,推进乡村医疗机构药房药库规范化建设,将符合条件的零售连锁药店逐步纳入“新农合”定点参保单位,引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从业行为,提高管理标准。

  (四)建立预先防范、快速反应的乡村食品药品应急处置体系,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演习,提高应急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五)建立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乡村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向农民普及安全使用农业投入品的有关知识。支持有关部门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使广大农民掌握农产品安全种养技术,大力开展打击假药的知识宣传,提高广大农民对药品的基本辨别。加大对合理用药、安全用药知识的宣传力度,避免不合理用药给农民健康安全造成的危害。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

  一、突出党政同责,健全完善工作体系

  坚持把压实各级责任作为有力有序、高质高效推动工作的坚强保障,不断建制度、定措施、严督促,层层传递食药安全工作压力。一是落实党政同责。出台《平昌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办法》,制定《平昌县2022年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考评细则》,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2次,县级主要领导开展食药安全调研4次,分管领导调研3次,召开食安委全体会议4次,有效推动食药安全突出问题解决。二是健全监管体系。完成市场监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核定各镇食药监管编制89名,落实村(居)协管员393名,进一步理顺食品药品监管体系。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出台《食品药品安全“三单一函”工作制度》,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三包”责任清单、日常巡查问题清单、督促整改提示单、违法线索移送函,整合部门、镇村监管力量,实行镇党政领导包区域、镇村干部包经营户、行业部门包重点经营场所,定人、定责、定检查频次,有效形成食品药品安全部门联动、县镇联治监管体系。

  二、突出重点监管,保障农村食药安全

  紧盯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对象,结合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春雷行动2022”、“小诊所、小卖部、小饭桌”集中治理、农村地区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农村集体聚餐专项治理、农村药品安全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农村食品药品秩序不断规范。一是紧盯重点产业,夯实发展基础。持续推进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大力发展绿色农业,持续巩固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成效,建成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示范基地5个,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1.2万余张,今年以来,新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3个,全县有效“三品一标”农产品达到89个,“平昌青芽”茶被省知识产权促进中心纳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运用促进项目,新培育嘉宝瑞、智康医疗等食品药品生产企业4家,全县食品生产企业达到40家,食品药品产业集群蓄势崛起。二是紧盯重点行业,突出隐患排查。紧盯米、面、油、水果、乳制品、饮料、酒类、肉类等农村消费量大食品行业,新冠疫苗、疫情防控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麻醉和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生物制品、血液制品等免疫药品和群众使用量大的药品,扎实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建立风险隐患问题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和整改“销号”制度,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风险隐患“动态清零”,共排查整改问题890个。三是紧盯重点区域,着力秩序规范。突出居民集中居住区、学校周边、集贸市场、乡镇街道等重点区域,小食品店、小诊所、零售药店等重点对象,通过高频规范、行政约谈、部门联合整治等方式,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引导经营者自觉诚信守法经营,切实规范经营秩序。四是紧盯重点行为,从严违法打击。聚焦农村地区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山寨”、“三无”食品,经营企业购销假冒伪劣药品、非法渠道采购药品、超范围经营药品、“挂靠走票”经营药品、处方药未凭处方销售、保健食品夸大功效、药品价格不公开以及药品价格欺诈垄断等行为,部门、各镇之间实行线索互移、信息共享、联打联治,高压打击违法行为,共查处食品药品领域违法案件315件,移送公安机关5件。

  三、突出宣传引领,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平台,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人人支持、人人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氛围日益浓厚。一是着力宣传引导。充分运用横幅标语、宣传单、电视广播、政府网站专栏及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广泛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科普常识、消费维权知识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先后开展集中宣传8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2万余份。在食品经营店、药店和诊所进店显眼处张贴食品《温馨提示》(购买食品时,请注意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4500份、药品《温馨提示》(购买药品时,请注意查看生产日期和有效期)1500份,引导群众消费时查看产品质量。二是着力教育培训。坚持集中培训、上门引导、集体约谈、网络在线培训考试等方式相结合,加大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从业人员法律法规教育培训,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从业人员培训20余场次,行政约谈5场,引导食品销售企业完成“放心食品销售公开承诺”2800余家。三是着力共管共治。联合38家企业和社会监督员建立政企联合“打假治劣”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假劣产品监督。加大食品药品抽检、处罚信息公示,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信息5期252家次、抽检信息2期395批次。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受理处置投诉举报235件,兑现举报奖励1件。

  我们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药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坚决贯彻落实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决策部署,不断增强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