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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乡愁》(文史资料专辑)印刷单位比选公告

【字体: 】 【编辑日期:2023/11/16】 【作者:政协办】【阅读:
《平昌乡愁》(文史资料专辑)印刷单位比选公告


巴中市平昌县政协拟印刷出版2023年文史资料专辑第十五辑《平昌乡愁》,拟对印刷单位公开组织比选,兹邀请符合要求单位按以下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递交“比选申请书”,为本单位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具体事宜如下:

一、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性要求

1. 有四川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2.近三年无违法记录;

二、印刷产品名称、规格、印刷使用纸张规格要求

产品名称:《平昌乡愁》;

产品规格:165x240mm,内页300页左右;

印刷用纸:80克轻型纸,封面250g铜版纸;

印刷工艺:封面覆哑膜、UV彩印;内页双面印刷;

印刷装订:胶装,单本塑封。印刷须保证文字与图案清晰,无重影、糊字、坏字、不得多字少字、不得前后颠倒、不得脱页,裁切不得斜角;

付款办法:按中标价格签订合同,产品验收合格后付清货款。

三、原稿的提供及保存

委印方向印刷单位提供电子文件,印刷单位及时排版并三校后交委印方审核签字确认定稿,印刷单位按定稿印刷。

四、交货

1.印刷单位于正式委托印刷合同后一月内交货;

2.印刷单位应将印刷成品交委印单位所在地并进行验收,印刷单位应将排版原文件交予委印单位;

3.印刷单位应按时交货,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向委印方提出,由双方协商解决;

4.交货时由印刷单位出示签认单,载明交件时间、规格、金额(单价、总额),委印方经核校无误后签字确认。

五、保密责任

1.印刷单位对所委托的印刷内容,应负保密义务,非经委印方书面同意,不得私自利用或对外发表或揭露;

2.本合同所涉及之文件,其知识产权属委印方所有,印刷单位履行完毕合同并经委印方验收后,应将该有关文件一并返还委印方,不得私自留存。

六、比选申请文件内容要求

1. 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具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报价单(该报价含排版设计费,按每册308页码报价);

4.近三年无违法记录的声明(承诺);

5.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七、比选申请书要求

1.数量:一份。

2.比选申请书签署: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3.比选申请书制作:统一用汉语编制、A4幅面纸印制,采用非活页方式装订后密封,并在封面处标注本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八、比选申请书的递交截止时间

1.递交比选申请书时间:2023年11月20日上午10点前;

2.递交比选申请书地点:平昌县信义大道37号平昌县政协四楼403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九、比选实施步骤

1.验证;

2.评比;

3.确定中标人(在同等条件下以报价最低的为本项目的成交人);

4.在平昌县政协网站上公示比选结果。

十、联系方式

平昌县政协办公室 联系人: 王建华

联系电话:0827-6222559,13548451633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