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平昌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平昌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4月29日政协平昌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政协平昌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平昌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5月7日至9日在县城召开,预计会期两天半。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并审议政协平昌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二)听取并审议政协平昌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三)列席平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协商政府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和计划、财政报告;(四)选举事项;(五)审议通过政协平昌县第十届委员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十届五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六)审议通过政协平昌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七)县委书记讲话;(八)县政协主席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