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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召开十一届二十四次常委会议

【字体: 】 【编辑日期:2025/6/14】 【作者:牟岂万】【阅读:

6月13日,县政协召开十一届二十四次常委会议。县政协主席何效德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近期中央八项规定相关会议精神和6月3日四川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实施中央八项规定是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是改进作风的切入口和动员令,是改变政治生活和社会面貌的标志性举措。要躬身践行,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要求,要严于律己树形象,做遵章守纪的“规矩人”,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部署要求,始终扛牢政治责任,带头抵制违规吃喝,加强警示教育,强化监督检查,以实际行动推动学习教育见行见效。要服务大局担职责,做助推发展的“局中人”,立足全县大局谋划发展、开展工作,为县委、县政府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科学性布局、系统性落实贡献金点子、弹好协奏曲。要强化引领凝共识,做凝心聚力的“一线人”,坚持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聚焦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寻求最大公约数,增进最大共识度,形成最大凝聚力,汇聚改革发展强大正能量。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平昌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关于授权主席会议审议县政协十一届第二十四次常委会议未尽事宜的决定(草案)》。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县政协副主席刘小鹤、冉红玲,县政协秘书长向伟林出席会议;县政协常委,县政协副秘书长,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不是政协常委的政协各委(室、中心)正副主任参加会议。